手機金融卡可存發票 明年元月試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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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求電子發票普及化目標,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預定明(101)年元月起,試辦推出電子發票共通性載具,民眾憑手機號碼或金融卡,即可儲存所有的消費紀錄及發票號碼。
根據財稅資料中心統計,截至昨(23)日為止,全國加入開立電子發票商家共1,190家,開出的電子發票張數達4,328萬張,約占全年發票量0.5%。 財資中心指出,全國金融卡張數多達5,300萬張,平均每人持有1.5支手機,若成功讓消費大眾接受做為電子發票載具,將有助電子發票普及性。 財資中心表示,有了手機號碼的電發碼,消費者在購物時,只要同時出示電發碼,即代表不要紙本發票,且其消費紀錄也可以手機進行查詢,消費者可以省去整理及兌獎的麻煩。共通性載具預定明年1月到6月為推廣宣導期,明年7月全面推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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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網址: 手機金融卡可存發票 明年元月試辦 | 稅務法務 | 財經產業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FINANCE/FIN10/6737811.shtml#ixzz1eaSS3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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