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週進度11/21-11/28

民國一百零一年


我們必將上榜!!!

2011年12月27日 星期二

當週作業(1)


請大家好好做吧!練習一下自己有沒有真的懂得摟^_______^

GOOD NIGHT GOOD LUCK 有問題週四週五可以提出討論呦。


2011年12月21日 星期三

【UDN稅務專欄】 土地移轉的稅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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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稅法/賣地想節稅 過戶、申報趕年底
何先生問:各縣市地政機關近來陸續調高公告土地現值,如果我最近想要賣土地,又不想多繳稅,請問是不是只要在今年底前完成過戶,就可以達到節稅目的?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合夥會計師許祺昌答:現行稅法規定,民眾移轉名下不動產時,牽涉到土地增值稅、遺產稅和贈與稅等,都是根據地政機關公布的公告土地現值作為課稅基礎,因此只要公告現值一調高,民眾要繳的稅就會變多。

圖/聯合報提供
何先生若想在年底前賣土地,想節稅必須注意兩個時間點:一個是土地過戶的簽約日必須趕在12月31日之前;另一個則是要在簽約日後的30天內,向轄區稅捐機關申報。只要錯過任何一個時點,又遇到地政機關調高當地公告現值,稅負就會加重。
舉例來說,何先生賣掉一筆土地,和買方的簽約日訂在12月20日,只要在明年1月19日以前向稅捐機關申報,就可適用今年的公告現值繳土增稅;不過,如果拖到1月底才去申報,就得適用明年的公告現值。
除了買賣土地,贈與不動產因為牽涉到贈與稅,而贈與稅的課稅相關規定也和土增稅相同,只要贈與簽約日是在年底前,贈與人並在簽約後30天內向稅捐機關申報,也可以簽約日的公告現值為課稅基礎。 (許祺昌口述)


全文網址: 生活稅法/賣地想節稅 過戶、申報趕年底 | 稅務法務 | 財經產業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FINANCE/FIN10/6794193.shtml#ixzz1h9ACUgt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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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DN稅務專欄】非居住者扣繳門檻 調高

親愛的讀書會成員們。咱們又得多記一個了

還記得非居住者的條件跟限制嗎?是就源扣繳還是結算申報?

又是適用哪些法條呢?

基本工資上漲 會影響哪些呢?

CPI 連動的標準又有哪些呢? 基礎值跟一百年 一百零一年的標準如何?

Take Easy! 加油吧!



明(101)年元旦勞工的基本工資將調高為每月1萬8,780元,財政部指出,企業對非居住者的所得稅扣繳門檻也要隨之連動,月薪2萬8,170元以下者,一律按6%扣繳所得稅。

圖/經濟日報提供
財政部表示,今(100)年基本工資每月1萬7,880元,非居住者每月薪資超過2萬6,820元時,就要按照6%的扣繳率課徵所得稅;配合基本工資調漲,每月月薪按6%扣繳率扣稅的金額也將上調,月薪在2.68萬元至2.81萬元間的非居住者,省稅效果最大。

所得稅法規定,在台居留未滿183天的非居住者,因免向中華民國政府辦理所得稅結算申報,因此,其在台薪資報酬是按固定扣繳率扣繳所得稅,目前分別是6%及18%。

2011年12月16日 星期五

張老師 稅法之地特前夕大提點 整理(有表格跟內容)


第一章    租稅的基本概念

重點: 財政收支劃分法(法典5-517
「國稅與地方稅劃分」第八條與第十二條 參考法條 第十六條之一
另參閱課本1-910

下列各稅為國稅:
一、所得稅。
二、遺產及贈與稅。
三、關稅。
四、營業稅。
五、貨物稅。
六、菸酒稅。
七、證券交易稅。
八、期貨交易稅。
九、礦區稅。
前項第一款之所得稅總收入百分之十、第四款之營業稅總收入減除依法提
撥之統一發票給獎獎金後之百分之四十及第五款之貨物稅總收入百分之十
,應由中央統籌分配直轄市、縣 () 及鄉 (鎮、市)
第一項第二款之遺產及贈與稅,應以在直轄市徵起之收入百分之五十給該
直轄市;在市徵起之收入百分之八十給該市;在鄉 (鎮、市) 徵起之收入
百分之八十給該鄉 (鎮、市)
第一項第六款之菸酒稅,應以其總收入百分之十八按人口比例分配直轄市
及臺灣省各縣 () ;百分之二按人口比例分配福建省金門及連江二縣。

下列各稅為直轄市及縣 () 稅:
一、土地稅,包括下列各稅:
 () 地價稅。
 () 田賦。
 () 土地增值稅。
二、房屋稅。
三、使用牌照稅。
四、契稅。
五、印花稅。
六、娛樂稅。
七、特別稅課。
前項第一款第一目之地價稅,縣應以在鄉 (鎮、市) 徵起之收入百分之三
十給該鄉 (鎮、市) ,百分之二十由縣統籌分配所屬鄉 (鎮、市) ;第二
目之田賦,縣應以在鄉 (鎮、市) 徵起之收入全部給該鄉 (鎮、市) ;第
三目之土地增值稅,在縣 () 徵起之收入百分之二十,應繳由中央統籌
分配各縣 ()
第一項第二款之房屋稅,縣應以在鄉 (鎮、市) 徵起之收入百分之四十給
該鄉 (鎮、市) ,百分之二十由縣統籌分配所屬鄉 (鎮、市)
第一項第四款之契稅,縣應以在鄉 (鎮、市) 徵起之收入百分之八十給該
(鎮、市) ,百分之二十由縣統籌分配所屬鄉 (鎮、市)
第一項第六款之娛樂稅,縣應以在鄉 (鎮、市) 徵起之收入全部給該鄉 (
鎮、市)
第一項第七款之特別稅課,指適應地方自治之需要,經議會立法課徵之稅
。但不得以已徵貨物稅或菸酒稅之貨物為課徵對象。

第八條第二項及第十二條第二項至第四項規定之稅課統籌分配部分,應本
透明化及公式化原則分配之;受分配地方政府就分得部分,應列為當年度
稅課收入。                                                      
稅課由中央統籌分配直轄市、縣 () 及鄉 (鎮、市) 之款項,其分配辦
法應依下列各款之規定,由財政部洽商中央主計機關及受分配地方政府後
擬訂,報請行政院核定:                                         
一、依第八條第二項規定,由中央統籌分配直轄市、縣 () 及鄉 (鎮、
    ) 之款項,應以總額百分之六列為特別統籌分配稅款;其餘百分之
    九十四列為普通統籌分配稅款,應各以一定比例分配直轄市、縣 (
    ) 及鄉 (鎮、市)                                          
二、依第十二條第二項後段規定由中央統籌分配縣 () 之款項,應全部
    列為普通統籌分配稅款,分配縣 ()                        
三、第一款之特別統籌分配稅款,應供為支應受分配地方政府緊急及其他
    重大事項所需經費,由行政院依實際情形分配之。               
四、第一款之普通統籌分配稅款算定可供分配直轄市之款項後,應參酌受
    分配直轄市以前年度營利事業營業額、財政能力與其轄區內人口及土
    地面積等因素,研訂公式分配各直轄市。                       
五、第一款及第二款之普通統籌分配稅款算定可供分配縣 () 之款項後
    ,依下列方式分配各縣 ()                                
 () 可供分配款項百分之八十五,應依近三年度受分配縣 () 之基準
      財政需要額減基準財政收入額之差額平均值,算定各縣 () 間應
      分配之比率分配之;算定之分配比率,每三年應檢討調整一次。 
 () 可供分配款項百分之十五,應依各縣 () 轄區內營利事業營業額
      ,算定各縣 () 間應分配之比率分配之。                   
六、第一款之普通統籌分配稅款算定可供分配鄉 (鎮、市) 之款項後,應
    參酌鄉 (鎮、市) 正式編制人員人事費及基本建設需求情形,研訂公
    式分配各鄉 (鎮、市)                                      
前項第四款所稱財政能力、第五款第一目所稱基準財政需要額與基準財政
收入額之核計標準及計算方式,應於依前項所定之分配辦法中明定,對於
福建省金門縣及連江縣,並應另予考量。                           
依第十二條第二項至第四項規定,由縣統籌分配鄉 (鎮、市) 之款項,應
本調劑財政盈虛原則,由縣政府訂定分配辦法;其中依公式分配之款項,
不得低於可供分配總額之百分之九十。        



2011年12月14日 星期三

攤銷表金額 是不是很難按?看這裡吧:P


利用商用計算機計算現值之方法

【釋例】票面金額(本金)$100,000,期間3年,每年付息一次,票面利率為8%(即每期付息$8,000),市場利率為10%

n=3, i=10%
複利現值=0.7513148
年金現值=2.486851989

發行價格=$100,000×0.7513148+$8,000×2.486851989=$95,026

※以下「 」內之數字/符號,即應輸入計算機之數字/符號

PART I—複利及年金現值因子之計算

I-A、計算機『無』連乘功能

輸入「1.1」(即1+i%à 「÷」「÷」à =à M+」「M+」「M+」(按n下,即n期)【此時螢幕上即為複利現值因子】
à MR」(或「MRC」)【此時螢幕上即為年金現值因子】

I-B、計算機『有』連乘功能

輸入「1.1」(即1+i%à 「÷」à =」「=」「=」(按n下,即n期)【此時螢幕上即為複利現值因子】
à GT」【此時螢幕上即為年金現值因子】

PART II—發行價格之計算

II-A、計算機『無』連乘功能

輸入「1.1」(即1+i%à 「÷」「÷」à =à M+」「M+」「M+」(按n下,即n期)【此時螢幕上即為複利現值因子】à「×」à100,000」(即本金部分先折現)à=à MR」(或「MRC」)【此時螢幕上即為年金現值因子】à「×」à8,000」(每期利息予以計算年金現值)à=àGT」【答案為『95,027.29……』,此值減『1』即為發行價格】

II-B、計算機『有』連乘功能

輸入「1.1」(即1+i%à 「÷」à =」「=」「=」(按n下,即n期)【此時螢幕上即為複利現值因子】à「×」à100,000」(即本金部分先折現)àM+à GT」【此時螢幕上即為年金現值因子】à「×」à8,000」(每期利息予以計算年金現值)àM+àMR」(或「MRC」)【答案為『95,026.29……』,此即為發行價格】

2011年12月11日 星期日

【UDN 稅務專欄】大法官解釋 券商權證課稅底定

要特別注意日期呦!

有談論到租稅,也會有租各。

稅法老師也有提到!




12家證券商為權證課稅問題集體聲請釋憲失敗,司法院大法官會議昨(9)日作成釋字第693號解釋,認為財政部對權證課稅並無違憲。這筆涉及補稅金額約達150億元的爭議案,至此定論。

財政部指出,大法官的解釋分為二部分,第一是將券商發行認購權證的收入認定為權利金收入,第二則裁定券商操作權證避險的損失是證券交易損失,因證券交易所得免稅,證券交易損失亦不可扣抵。

2011年12月5日 星期一

關務特考即將開始報名(12/6-12/15)!!!

各位讀書會同學,明年四月的關務特考即將開始報名

12-6~12/15

這是高普考的前哨戰,雖然科目有兩科並不相同,仍然可作為地特之後的調整考。

希望大家能夠踴躍報名!

謹祝大家 金榜題名 我們一定行!

小書僮

【UDN稅務專欄】奢侈稅「劉憶如條款」首例 出現



特種貨物及勞務稅的第一宗「劉憶如條款」案例已經出現。財政部公告,因新工作須到外地任職,並購入新屋,未料不到二年遭資遣,若符合勞動基準法規定的資遣規定者,即屬非自願性離職,出售新屋可免課特種貨物及勞務稅(奢侈稅)。
圖/經濟日報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