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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月3日 星期二

【UDN稅務專欄】保經保代本業收入 降稅囉



保險經紀人及保險代理人要降稅了。財政部同意將保險經紀人及代理人公司比照保險業,其承攬保險業務的本業收入,自今(101)年元旦起營業稅率自5%降為2%。
根據評估,保險經紀人與保險代理人從原本歸屬為「行紀業」,改納入保險業後,全台約近800家保險經紀業及保險代理業者,一年可以因此省下10億元營業稅。


財政部昨(2)日發布最新命令,保險經紀人公司及保險代理人公司經營保險招攬業務,其性質因已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屬為保險業務之一,現行保險經紀人及代理人的營業稅,即應比照保險業者,專屬保險本業收入的營業稅,改按2%稅率課稅,並自今年元旦起適用。
財政部說,保險經紀人及保險代理人公司不再是行紀業後,要改按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營業人開立銷售憑證時限表保險業業別中的「其他經營保險業務之事業」,適用營業稅法第11條第1項所定稅率(2%),並按第4章第2節特種稅額計算規定計徵營業稅。
官員指出,保險經紀人及保險代理人的營業稅率,過去不分是否為專屬本業收入,一律按5%稅率計算,但進項准予扣抵,進銷項扣抵後的實質營業稅率約為3%。今年起其為專屬本業收入部分的營業稅率降為2%,業者可享有實質降利益。
財政部與金管會協商後,就所謂「專屬本業收入」加以明訂,包括保險經紀人及保險代理人公司從事保險業務的招攬,所收取的代理費收入、佣金收入及手續費收入均屬之。
財政部說,保險經紀人及保險代理人取得這類收入,過去是按5%課稅,今年起均屬經營專屬本業的銷售額,改按2%營業稅率繳稅。非專屬本業的收入,例如出租房屋的租金收入等,仍要按5%課稅。
圖/經濟日報提供


全文網址: 保經保代本業收入 降稅囉 | 稅務法務 | 財經產業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FINANCE/FIN10/6820425.shtml#ixzz1iPUZ7Ux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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