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週進度11/21-11/28

民國一百零一年


我們必將上榜!!!

2011年11月9日 星期三

【UDN稅務專欄】 營業稅 列優先受償稅捐


立法院院會昨(8)日三讀通過「稅捐稽徵法第6條條文修正草案」,明定法院或行政執行處拍賣、變賣貨物,應課徵營業稅,未來與土地增值稅、地價稅、房屋稅一樣,優先於債權及抵押權,列為優先受償稅捐。


院會另通過「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增訂第36條之1條文草案」,未來公私立各級學校或研究機關自國外購買供教育、研究或實驗使用的電子資料庫或電子書,可享免徵營業稅優惠。

依現行稅捐稽徵法第6條規定,目前列為優先受償的稅捐為土地增值稅、地價稅及房屋稅,未來法院、行政執行處執行拍賣或變賣貨物,應課徵的營業稅,也納入其中。
提案立委賴士葆指出,現行稅捐稽徵法設計不良,造成每年七成以上房屋遭法拍的民眾變成欠稅戶,欠稅金額逾16億元,民眾嚴重受到困擾。因此提案修改稅捐稽徵法第6條,明訂營業稅優先於一切債權與抵押權。

修法完成後,法院或行政執行處拍賣的土地、房屋及貨物,其衍生的營業稅,必須扣除拍賣價金,餘額分配給其他債權人;保障國庫稅捐收益,民眾也免於貨物遭拍賣、變賣後,還要被追繳營業稅。
新增訂的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36條之1,因不少大學反映,學校向國外廠商購買電子資料庫和電子書,賦稅署認定其不具實體,要求繳納營業稅。提案立委潘維剛認為,基於租稅公平和促進教育、學術發展考量,應比照免徵營業稅。

2011年11月7日 星期一

11/6-11/12 讀書進度及下週進度預告

星期四讀書會 


 討論進度:


 經濟(一) CH3      序列效用分析
 經濟(二) CH9-10 完全競爭市場 完全獨佔市場


 會計學 CH3-4 應收款項+收益之認列


 稅法 綜所稅


 財政 CH3-4 自然獨占與公用事業定價法則 公共支出成長趨勢與成本效益分析


 民法 Class 1

下週預告:

經濟(一) CH4-5
經濟(二) CH11-12
會計學 存貨
稅法 營所稅
財政 CH3-4
民法 class2

2011年11月2日 星期三

【其實是考點】財政部就我國租稅負擔率等之說明

這篇可能考在租各也會在稅法呦!

近日外界對我國租稅負擔率議題特別關切,財政部就相關問題提出說明: 

一、我國租稅負擔率 
        (一)我國近20年國民租稅負擔率(圖1)
               約在11%至19%之間起伏,92年11.7%為歷史性低點,其後景氣因素使稅收穩定成長,97年租稅負擔率上升至13.9%,所得稅係落後申報,致99年所得稅稅收仍反映98年不景氣之情形降至11.9%。
               100年隨著我國景氣逐漸復甦,加以該部採行之各項租稅措施產生投資、消費增加等誘發效果,預估100年租稅負擔率可達12.2%,顯示我國稅收逐漸回穩。




【會計】 持股若逾20% 關聯企業須採合併財報

還記得程茗老師說的遞延所得跟合併報表嗎?

忘記的話記得去翻翻呦!

這則新聞解釋得很清楚,記得要看一下呦!



多數科技業在台灣有許多關聯企業,海外也有轉投資公司。國際會計準則(IFRS)規定,對轉投資關聯企業如持股超過20%以上,企業就須採合併報表,關聯企業及海內外轉投資公司的所得稅,可能要認列遞延所得稅負債。

重要!行政訴訟改成三級二審

還記得法緒老師上課碎碎念,行政訴訟是二級二審跟普通法院三級三審不同嗎?

現在新修正摟! 請關注以下新聞! 雖然修過了,實行日期不一樣呦!



圖/經濟日報提供

立法院昨(1)日三讀修正通過「行政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各地方法院增設行政訴訟庭,未來民眾可就近到各地方法院提出簡易訴訟或交通裁決訴訟,訴訟將從二級二審改為三級二審,新制預計明年9月上路。


立法院院會昨三讀通過「行政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及「法院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司法院行政訴訟及懲戒廳廳長許金釵表示,過去只能由高等行政法院受理一審的行政訴訟,對民眾訴訟不便利,因而提出相關修法。

2011年11月1日 星期二

UDN稅務專欄 地價稅開徵摟 



不得不說這個表,真好用!


那自己補充一下土增稅就剛剛好摟。


這篇新聞比較多重點,可以多看多瞭解!



100年地價稅今(1)日起開徵,因全國公告地價未調整,100年地價稅維持與去(99)年相同;在政策要求公告價格應逐年趨近市價下,台中市政府稅務局指出,最快102年全國地價稅負擔才會上升。
今年地價稅總開徵戶數達741.6萬戶,全國稅捐機關核發出去的地價稅單總額則是615.47億元。台中市政府稅務局統計,今年應繳地價稅戶數增加約1.04萬戶;地價稅額則增加約6.11億元。
100年地價稅今天開徵,繳納截止日為11月30日。台中市地方稅務局長蔡啟明指出,全國稅捐機關已在10月底前全數寄出稅單,納稅人如果還沒有接獲地價稅單,應向土地所轄稅捐機關查詢或申請補發。
今年地價稅與去年相同,蔡啟明說,地價稅的課徵稅基是公告地價,公告地價每三年調整一次,上次調整是99年,因此今年仍是沿用99年的公告地價課徵地價稅,只要納稅人未改變土地用途,或持有土地筆數、面積沒有增減,稅負應該都不會變動。

UDN 稅務專欄 未繳營業牌照稅 後天加徵滯納金

還記得上禮拜老師說過的滯納金、滯報金、怠報金嗎?

今天有小小地新聞提醒大家呦。
(對~是賦稅署出來說話!還記得賦稅署是屬於那一級單位嗎?)


財政部賦稅署指出,100年下期營業用汽車使用牌照稅昨(31)日截止繳納,還未繳稅的車主,自11月3日起將被加徵1%的滯納金,並按每二天加碼1%方式開罰,滯納罰金最高可達本稅的15%。
賦稅署表示,依據使用牌照稅法第25條規定,交通工具所有人或使用人未在規定繳納期間內繳清稅款者,每逾二日,須按滯納數額加徵1%滯納金。

那其他的稅法 又是第幾條呢^++++++++^